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轻质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轻质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景德镇乐平市金山工业园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0日~2024年10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