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大河镇永安村美丽乡村奖补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拟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在大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项目登记有关手续,现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择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黄梅县大河镇永安村美丽乡村奖补资金项目;
2、项目编号:DHncxxjsxm[2024]026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549827.05元。
5、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6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本次采购人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该项目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和成交后的施工全过程中均不得更换;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3、提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项目报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2、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交以下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必须有法人及被委托人(建造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建造师)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拟派的建造师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安全许可证、《近3年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无违法行为声明》(原件)。
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采购。至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达三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与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时间(即磋商会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9 日上午09:30时前。
2、地点:黄梅县大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有关信息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采购文件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委员会
地 址:大河镇永安村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居委会E1号路125号
联 系 人:桂女士
联系电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E************001